(9/1 於 facebook)
我有很明顯的表演欲。在我還不會說話的時候,我就會自己放錄音帶一個人跳舞跳上大半天。大一點兒,會披絲巾當倩女幽魂,走位是走歌仔戲的身段,還會幻想有觀眾(身為獨生子女的必備技能)。
小學體育課,老師要我們每個人設計一個八拍的動作,下回上課時帶領大家一起跳。我覺得這實在太有趣了,整個禮拜我都在逼我媽媽學我構思的各種動作,最後選出一個最漂亮的,在體育課時示範給大家看。我甚至記得
阿棋在跟做時還突然唉叫了一聲,把大家惹笑了;但我知道他踢到手並不是不小心的(他體育很強),他只是為了捧我場。我覺得他喜歡我。
(有表演欲的人通常自戀。)
我完全不怕出糗,因為我覺得我就算出糗也會很可愛。抱著這種態度,我幾乎沒有在任何場合怯場過,甚至所有邀請觀眾參與的表演,我都是第一個舉手衝上台。——我不怕自己尷尬,但我很怕別人尷尬;如果我看到表演者呼喚著觀眾,台下卻冷成一片,我會難過。
我並不喜歡唱獨角戲,我更愛互動。所以我感謝媽媽陪我做了這麼多動作,感謝阿棋當時讚歎(?)了一聲,感謝我跳快閃時幾位跟著輕輕搖擺的圍觀群眾。
我這種「讓大家一起分享快樂」的精神,卻有幾次走火入魔到為他人帶來壓迫感。例如上次去朱銘美術館的爵士樂團場子時,我希望同行的舞友一起下去跳舞,但沒有人願意。結果我居然對他們說教起來,說到激動處,才突然察覺朋友們為難的神情。我暗暗心驚——這神情我看過(這是另一個故事了)——我居然成了讓人尷尬不快樂的人。於是我反省自己,以後不要犯這種錯。
我會評估環境才表演,不喧賓奪主,不實驗特異風格。我不是為了讓大家注意我才上台,我是為了讓大家覺得舒服快樂。所以,雖然不怕出糗,但我也有止步的時候。大四
謝師宴時,負責表演魔術的隔壁班同學特地跑來悄悄問我:
「我需要一個女同學當助手,你幫我推薦一個。不能是我們班的,因為怕人誤會串通過;不能有男朋友,因為怕她男友吃醋。」
瞧他邀請得多巧妙。前一個條件我就符合,後一個條件順便問我有沒有男友。(謎之音:「沒有這層意思,你想多了。」)
我:「就找女主持人吧,我們班最活潑大方的,很合適。」
他:「不好,該找個新面孔。」
我:「那我推佳瑜。好學生形象,但又很可愛,身兼聰明加呆萌兩氣質。」
他:「但她是我們班的。」我:「但她住校外,沒有什麼跟同學排練的機會。」他:「那她有男友嗎?」我:「有,但是在校外。」
他:「那不行。」
到底哪裡不行?最後我還是成功說服他讓家瑜上場,效果的確也好。事情過了 N 年,老同學兩人相聚時,我說:
「你知道當初我為什麼不自薦嗎?」
「為什麼?」
「因為我那時候在大部分同學眼中是個死讀書的無趣人。就算我上台時不會這樣,但這種形象記憶會影響到觀眾的觀賞情緒。」而這形象一直到畢業後暑假一開始的南投小畢旅才翻轉。
「你怕影響到我表演效果?」
「對。」我說。我真的很敬業,我不可能讓任何一個表演毀在我手中。
(補充:我一直很有趣,並不是大學畢業後才變有趣的。形象只是一種眼睛業障。)
「整個人生都是在演戲。」從朱銘美術館開車回家時,WT 這麼說。我很同意,我們倆看重的都是演戲帶來的玩樂歡愉感。她講了一個她朋友的故事,一個表演欲很盛的亮麗女孩,把每個生活橋段都演得認真精彩,然後吸引了一個愛看她演、而且很懂得幽默讚美她的男孩。當我看到莊祖宜
這篇文章時,就想起這個故事;雖然莊祖宜不愛表演,但她也有個愛看她各種模樣的另一半。
我本來也有,那就是我媽。小時候,不管我講什麼故事給她聽,她都說我怎能講得這麼引人入勝。N 年後我到美國讀書,英文課老師讓我們用英語講故事,我特地講了小時候我媽最愛的那則《公主的月亮》。
「你說這是你媽媽最愛的故事?」老師說,「她在你小時候很常講床邊故事給你聽嗎?」
「
不,都是我講給她聽。」我一邊笑著,一邊想著怎麼明明才剛到美國就開始想家了。那是我媽過世前一個月。
一個表演欲很盛的人,如果失去觀眾,她就會枯萎。當年為了讓我活過來,不知花了多少日月精華,還有周遭的、甚至網路上各種朋友的陪伴。我在寫作上的表演欲從那時候大放,一直延續至今。我不知道你們知不知道,但我真的是因為你們才得以活下來的。
謝謝。你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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玩個小遊戲吧。這篇文章有
三件人事物在其他篇網誌也出現過,請問是哪幾篇網誌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