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快閃之前,我根本沒想過要練Incredible。但快閃讓我認識了Debbie;要知道:要在身週找到一個跟我一樣愛舞、又同時愛俊秀的人,有多麼不容易。就像在美國的Madeline要找同愛楊宗緯的歌迷聚會時,都得跑去亞特蘭大,到最後她就真的搬去亞特蘭大了⋯⋯(?)
(回歸正題)然後Debbie問了我一句:「你什麼時候會把Incredible練起來?」
⋯⋯我從沒想要練Incredible,因為我這張臉實在不俊,跳這種帥舞並不討喜。(是否我長這張臉跳什麼舞都不討喜⋯⋯(哭),從以前到現在大家都對我說「你看起來就不像是會跳舞的樣子」。跟「看起來很會運動的Madeline」比起來,不知是誰比較可憐嗚嗚⋯⋯)另外一個原因,就是學舞過程耗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