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如果把整個太平洋的水倒出,也澆不熄我對你愛情的火焰。整個太平洋的水全部倒得出嗎?不行。所以我並不愛你。」
這句話的產生被原作者痞子蔡稱為程式作業寫多的職業病,偏偏這敘述違反「若 p 則 q、若 -q 則 -p」的邏輯。於是我半瞇著眼跳過了一篇故事最重要的開章;而痞子蔡則在後期作品《檞寄生》裡承認「太平洋」那句話的錯誤邏輯(即使是以慣用的痞子口吻)。
(雖然「檞」與「槲」又是另外一個故事了……。)
第二則,是女主角的暱稱「輕舞飛揚」。我沒有辦法看著這四個字浪漫起來;貫串整個故事的靈魂人物,代表她並出現無數次的暱稱卻沒有對仗!一個副詞之後緊接著三個動詞,於是覺得自己的神經被連環三拳打得有點痛。
病態嗎?嗯?
後來我讀《少林寺第八銅人》,裡面有句:「一座尚寂寂無名的山嶽,名武當。」我在九把刀的 BBS 個人板上提出這句話矛盾:既是「無名」,就不該「有名」為武當。此舉引來數位網友回應解釋如下:一為「名氣」、一為「名稱」,所指不同,也就無所謂矛盾,而是姆奈自己弄糊了。
這些解釋我自然知道。但「名」(name)本有統一的意象;這種情況下應該更換措辭以避免自相衝突,而不是在短短一句話內就彰顯矛盾而破壞「畫面」。對,畫面;我有沒有說過我是視覺系的?而我相信九把刀也是。
有人說姆奈你別這麼找碴,樂趣體會不得反而淪為自討苦吃。但我才不是個愛找碴的孩子呢,誰都知道我全心融入什麼也看不破,是一場魔術裡最易陶醉的觀眾。我能夠說出的矛盾,絕對是第一時刻衝撞我視覺的那種,不會是雞蛋裡反覆翻了一百遍挑出的骨頭。
當年看完《金田一少年事件簿》〈天草財寶〉上冊,我滿足闔上漫畫。可是室友被搔得心亂如麻,問我這幾個受害者到底有什麼共同點?我只好打開書回頭研究,然後告訴她:
「他們的名字都有『月』字。」
天草財寶 下冊解答
室友一聽,趕緊接過漫畫仔細端詳。「……真的耶!」她輕呼,「你真厲害!」
「不過,」我指著上冊書尾的名譜圖,吞吐一下又說了,「……其實中田絹代的『絹』右下方不是『月』,而是『肉』。這個名字也不是月、這個也不是……」
就說我是一個不找碴的乖巧觀眾,若不是有人來撩撥我……。
以上只是幾個偶發事件閒記。至於今日常見的詞句贅冗這點,我不曾想為文專論,以為這場泥沼太籠統太浩大。然而前陣子看 zonble 寫了一篇〈ObjC 與電視新聞〉,惹人會心一笑。之後更讀到畢恆達在聯合報的文章,居然有系統的歸類了時下幾種冗文缺失,讀來倒是讓人興味盎然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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