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6月2日 星期三

殺人魔審訊記錄


10:35開始,是2018年佛羅里達Stoneman Douglas高中槍擊案兇手之審訊錄影。過程中,他嘗試佯裝自己精神異常——一開始不語,肢體動作詭異;隨後精神不穩定的焦躁起來。

假如你是警官,你必須確保在頭兩分鐘建立友善形象,以誘導對方之後能持續開口,不陷入僵局。所謂僵局,就是指對方完全陷入沉默,或是發狂(可能是裝瘋)。

對方隨時可以在不想陳述時閉嘴,那你如何百分百杜絕此事?就是抓住對方任何微小的表現欲。例如此例中,對方主動提及已逝的母親,而且口吻明顯變柔和。警官立刻給予回應:「待會我們就會聊你母親。」因為他察覺對方想利用自己喪母的形象來博取同情,所以應可以此為誘餌爭取機會多問一些問題、收集足夠資訊,且對方會在一定程度下配合,以確保自己有機會開口聊母親+表演自己的可憐狀態。

兇嫌聊到於學生時期打架一事。警官詳細詢問打架動機——明明不是問本槍擊案動機,但任何「動機」陳述都有助於判斷該人是否瘋魔。就此,警官得到對方明確的動機描述(為了爭一個女孩子)。這可能顯示他擁有預謀能力,兼有算計過的惡意(calculated malice)——一種被認為在犯罪精神病患腦中不會有的東西。

針對兇嫌聲稱的「腦中魔鬼聲」,警官問了開放式問題(=不能用「是」或「否」回答的問題),並根據作答接連著問。對方主動提供越多資訊,將來就越容易在偽裝時產生自我矛盾,越沒有歪曲供述的空間。

兇嫌以為他在這段「身心診斷」中表現得很好,很像是精神有問題、內心聽到魔鬼音、不斷「掙扎抗拒」的精神病患。他誤會了,這不是精神診斷,而是為了建立矛盾記錄——與他槍擊案前自拍的影片產生了強大的矛盾,因為他在自拍影片中毫無「掙扎抗拒」的聲稱「我必殺20人」。這自拍影片若獨自存在,就無法有矛盾(一個瘋人可以很肯定很自信的想殺人)。

至此,警官一直扮演同理、安慰的角色。最後警官的發問終於來到對質(confrontation)階段:

「那你腦中有沒有出現過好人的聲音,叫你不要做壞事呢?」

警官跟著他編的故事走,指出他有很多機會「不聽」魔鬼的聲音。一旦被質詢,對方突然變得活躍,遠不像一開始似乎因精神異常而展現的沉默、呢喃狀態;為自己辯駁的模樣顯得神志清楚。這場記錄從開始到結束,兇嫌的樣貌從緊張分裂(catatonic),轉變到瘋狂(manic),轉變到產生幻覺貌(hallucinatory),最後又變得謹慎警醒。這一連串自如的切換不會是精神異常者可以呈現的模樣。

最後的最後,他察覺自己被識破,於是暴露了真正的自我,認真著急起來了。


***
此紀錄片有幾次定格分析兇嫌的肢體語言。我突然想起有次玩狼人殺,來了一位大家都稱老手的玩家(而我跟大家都不熟)。當所有人都出乎我意料的非常相信她的陳述時,我出面表示我不信任她,但又自介我是新手,判斷力可能不足,怕誤導了大家。

到最後,她如我所料真的是狼人,而我們好人被殺光。其實我不是靠邏輯及早看出她是狼人,而是她一開始的肢體語言呈現了緊張躁動的樣態(但在他人眼中卻似乎是開朗好動的特徵)。其實玩狼人殺應主靠邏輯,而不是靠這種測謊機能力,但我還是無可避免的關注我想關注對象的所有表情與肢體細節。

另有一位男玩家也很緊張,而大家不相信他。我卻傾向採納,因為他的緊張看起來是因為負了重責、擔心講不過前面那位狼人女玩家。遊戲後,我想跟他說你太緊繃了,讓你發言的說服力降低。但畢竟我跟大家不熟,所以我想等熟了之後,一定要找個機會告訴他。

……結果疫情就來了嗚嗚~


話說加入此團的第一天遊戲裡,我居然連抽到三次預言家。在我發言之後,有位玩家評論我說:

「連抽三次太難以置信。不過身為新人,她發言倒是落落大方,且頗誠懇,溝通社交能力不錯喔~我暫時先信她。」

……哈哈~當時聞言,我心裡想的是:不管我是好人還是壞人,我都會始終如一的既大方又誠懇啦。


某局裡,狼人團大規模作祟,而身為好人的我終於出面指出各種疑點與推論,成功猜出狼人。但我卻被投票殺死了。有個先死的好人魂上個廁所回來就發現風雲變色,驚訝的問:

「等等!剛剛球球不是講得很好嗎?她的推論全部都是正確的啊!所以我很安心的跑去上個廁所,怎麼一回來就翻盤了?!」

另一好人嘆:「因為在球球之後,小C(狼人)drama queen上身,激情的哭叫喊冤,那氣勢就把大家騙了。」


狼人殺是依序發言的,後發言者佔有優勢。若旨在求取社交樂趣而非正式競賽,面對後發言者的指控,你可以展現表情或肢體語言,讓旁觀的玩家咀嚼出線索與你想傳遞的感情,正如你對面那位指控者正在上演悲情戲一樣。

可是當時的我只是微笑而平靜的聽著她控訴,專注看著她,沒有看向其他人(沒有用眼神傳訊息給第三者)。因為我心裡把持著某種信念:

第一,我是新手,我希望呈現一個鮮明而穩定的形象(如同前述「不管我是好人或壞人,我都會始終如一的既大方又誠懇」),讓旁觀者知道我是這種模樣的玩家。以後他們會更瞭解我。(我是一個想要被大家瞭解的玩家,沒有要當謎樣的女人。)

第二,其實我也愛當drama queen啊~但我會把這種表演欲宣洩在LARP(尤其是情感本)上。我希望自己明確界定「狼人殺」與「LARP」這兩款遊戲的體驗差異,讓我的娛樂生活分寸精明而不混濁。——這只是我的生活方式,不代表優劣,

只是為了讓自己享受反差的愉悅。: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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