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9月9日 星期二

視力



那天沒有刷牙就累倒在床上。不知過了多久,牙刷大神把我叫醒,我迷迷糊糊睜開眼睛卻只能看見窗光;視力怎麼退化了?用勁眨眨眼,情況依舊。所以整個世界都消失了,只有窗戶還在。我心緊一下,怕回到了小學那個夢境:廢墟大樓,殺人魔,與鬼。這惡夢(都是林正英害的)連續了數年,我才被一個走入夢裡的同學救出。她突然出現牽住我的手,就這麼輕輕一拉,我第一次離開困了我四五年的大樓。

「我剛下課,你陪我一起回家好不好?」她問,另一隻手裡提著「亞洲學園」的包包。

從前大樓裡是永無止盡的黑。原來這時樓外才傍晚而已,天仍有餘光。

「好。」我由她牽著,靜靜看著華燈初上。自此我再也沒做過這個惡夢。

(而且我再也不看鬼片。)

等我腦筋清醒一些後,手下的被褥提供了很紮實的觸感。回頭看一下插牆的液晶鬧鐘,什麼也沒有。噢,停電了。

對了,我在現實生活中完全不怕黑。夢裡才會。

嗯,我有個迷你手電筒,不是放在客廳電視下的抽屜裡,就是上回用來照蛀牙時遺留在臥房內的梳妝臺上。在梳妝臺上摸索不是好方法,我不想像颱風肆虐般掃過臺上那一堆雜物。我下床,一步一步往門邊摸去。目標是客廳沙發上背包裡的手機。

臥房門沒關。突然屋外有一位發光的救世主娉婷掃過客廳的百葉窗。我趁著這幾秒快速多走幾步,眼裡捕捉到光源的路徑,同時聽見引擎低鳴。很明顯救世主是一對車頭大燈。我一下子就挨到沙發旁,在背包裡探到那隻折疊手機,馬上翻開,整個世界就跟著液晶螢幕亮起來了!(不誇張,跟剛剛伸手不見五指相比。)時間 1:45 AM。

終於在梳妝臺上找到了更亮的手電筒,將它掛在浴室內仔細刷了牙拉了牙線,隨後按捺不住好奇心開門看看戶外是怎樣亮法致使我當初只見窗光。

沒有路燈。就著月光仍可清楚的數著三合院裡停車場上的一臺一臺熟睡的車。

最後心滿意足的回到床上入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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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個故事告訴我們:手機是人類最好的朋友。(?)
by 兩年前才不甘不願買了生平第一隻手機的姆奈。

4 則留言:

  1. 阿不然我應該去妳夢中把妳牽出來嗎?
    飛~~飛~~飛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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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我好喜歡做惡夢哦。可以感受到平常生活感受不到的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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